检察长范志良: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阳山39


在广东省阳山县,有这样一位检察长,他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用他的执着和信念,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百姓的权益。他就是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

范志良同志自1986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初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他曾先后担任过办案检察官、反贪局副局长、副检察长等职务,办理了大量重大复杂案件,维护了社会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范志良同志被任命为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伊始,他便着手整顿院风院纪,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在他的带领下,阳山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荣获了全国文明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范志良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一次走访中,他了解到阳山县某村存在集体经济分配不公的问题。范志良同志立即组织检察官成立专案组,依法介入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专案组查清了该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的事实,并及时追回了被侵占的资产,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范志良同志还十分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他亲自牵头成立了阳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阳山县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在办案过程中,范志良同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做到有罪必诉、有错必纠,保障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有一次,他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背景复杂,社会关系网庞大。面对重重压力,范志良同志毫不畏惧,坚持依法办案,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范志良同志的执法办案能力和高尚品质也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2020年,他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2021年,他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他的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树立了新时代检察干部的榜样。

如今,范志良同志依然坚守在检察一线,用他的智慧和汗水,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阳山。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的使命和担当,为阳山县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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