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郑云钦:大明第一清官71


在大明朝纷繁复杂的历史画卷中,郑云钦这个名字虽不似朱元璋、朱棣那般醒目,但其清廉正直的形象却如一泓清泉,洗涤着世间的污浊。

郑云钦,字季文,生于福建长乐。幼时聪慧过人,博览群书。弘治十八年,进士及第,授刑部主事。在官场上,他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权贵所惑,不畏强暴所屈。

有一次,刑部审理一桩重大案件。被告是权倾朝野的锦衣卫指挥使刘瑾。刘瑾仗着皇上的宠信,为所欲为,无恶不作。有人劝郑云钦不要掺和此事,以免惹祸上身。但郑云钦不为所动,毅然决然地主持公道,依法判决刘瑾死罪。

刘瑾的倒台震惊了朝野。郑云钦的清正廉明也传遍了大江南北。百姓们奔走相告,齐声称赞他是“包青天再世”。朱厚照得知此事后,龙颜大悦,嘉奖了郑云钦,并擢升他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升官发财后,郑云钦仍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他常常将俸禄分给穷困的百姓,自己却穿粗布麻衣,吃野菜粗食。有人劝他注意身体,他却笑着说:“清者自清,贫者自贫,何必强求荣华富贵?”

郑云钦在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期间,大力整顿吏治,惩治贪官污吏。他曾巡视天下,为民申冤,惩处了大量 corrupt的官员。一时间,大明朝官场为之肃然,士风大振。

正德十六年,郑云钦因病去世。临终前,他留下遗言:“吾一生清廉,两袖清风。愿后世子孙谨记吾训,为官清正,为民谋福。”

郑云钦去世后,朱厚照悲痛万分,追封他为太子太保,谥号清介。百姓们为他立祠建庙,以示追思。郑云钦的一生,是清官楷模,是为官者的一面镜子。他的清正廉明,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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